光明区民政局社会组织和社区建设科业务办理公示
申请单位:深圳市光明区暖馨邻里关爱促进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40300MJL186017H
许可内容:住所、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住所由“深圳市光明区深房传麒山西区五栋一楼”变更为“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碧眼新村F栋101”;法定代表人由“吴素华(身份证号码:362430********7219 )”变更为“麦颖怡(身份证号码:440306********2024)”。
许可日期:2020年11月11日
有效期限:2024年11月10日
许可部门: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
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日起5天内,将正式书面意见告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社会组织和社区建设科。反映情况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商会大厦1820办公室
邮编:518107
联系人:何子超;电话:27434616
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
2020年11月11日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