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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光工委〔2011〕4号
关于王伟权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公明、光明党工委和办事处,新区各局(办)、各中心,市驻新区各单位,新区属各企业: 经新区党工委研究,决定: 王伟权同志任深圳市光明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许劲舟同志任中共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工作委员会委员,试用期一年; 林继童同志任中共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工作委员会委员,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伟权同志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林继童同志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副调研员职务。
中共深圳市光明新区工作委员会 2011年1月26日 |
来源: 编辑: 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