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公安分局党委:
你委报来《关于王志伟同志党内职务任职的请示》(深公光委请〔2011〕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王志伟同志任中共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委员会委员。
此复。
中共深圳市光明新区工作委员会
2011年3月4日
光明文体基础设施惠及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