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部署,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9月2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公明街道所辖公明、上村、下村、西田、李松蓢等五个社区党委开展巡察,并对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及公明居委会经济发展公司进行延伸巡察。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社区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及公明居委会经济发展公司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重点岗位相关工作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本次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19925198960(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6点);设“二维码”,微信扫一扫即可反映问题;设专门邮政信箱: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金辉路6号公明街道办事处,邮编518000,信封上注明“区委第一巡察组收”;在公明街道办事处和各社区工作站、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设置“区委第一巡察组联系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9月18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有关情况。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第一巡察组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