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个人:
近期,我街道对截至2021年7月31日相关单位、个人的往来款项进行了梳理,相关单位、个人剩余少量工程质保金、租房押金等款项尚未依约到我街道办理结算支付手续,且已拖延较长时间,已对我街道的财务工作造成了一定的不利影响,请贵单位、个人在60天内(2021年8月15日至2021年10月14日)依照相关合同约定并持相关证明文件等到我街道(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金辉路6号,联系人:麦嘉乾,联系电话:0755-27731989)办理相关结算支付手续,未及时办理的视为放弃权利,我街道将视同无需再予以支付处理,同时由贵单位、个人依法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附件:应付款项情况表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
2021年8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