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区管公园、区管道路绿化、区管绿道、区管道路保洁及病媒生物防制(“四害”消杀)的日常管理和养护工作。
(二)负责区管道路(含绿地)的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工作。负责区管城市照明管理工作。负责对已接管的建筑废弃物受纳场进行管理并持续监测其稳定性、安全性。
(三)负责制定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计划。根据市主管部门及区政府要求,统筹指导、监督考核辖区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负责垃圾焚烧厂、餐厨垃圾处理厂等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营监管。
(四)完成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索引号: | 11440300693996276D/2024-00104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4-09-30 |
| 名称: | 区市政环境综合服务中心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09-30 | |
| 主题词: | |||
主要职责
(一)负责区管公园、区管道路绿化、区管绿道、区管道路保洁及病媒生物防制(“四害”消杀)的日常管理和养护工作。
(二)负责区管道路(含绿地)的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工作。负责区管城市照明管理工作。负责对已接管的建筑废弃物受纳场进行管理并持续监测其稳定性、安全性。
(三)负责制定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计划。根据市主管部门及区政府要求,统筹指导、监督考核辖区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负责垃圾焚烧厂、餐厨垃圾处理厂等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营监管。
(四)完成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办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方式:0755-2340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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