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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693996276D/2022-00082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2-05-13
名称: 关于启动虹桥公园南、北停车场收费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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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虹桥公园南、北停车场收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5-13  浏览次数:-

  为了规范虹桥公园南、北停车场管理秩序,经交通警察大队审批合格,虹桥公园南、北停车场按三级区域停车场收费标准执行,现决定自5月20日起,启动上述两个停车场正式收费。具体通告如下:

  一、收费标准

  (一)15分钟内免收费(燃油车),60分钟内免收费(新能源车);

  (二)小型车临时停放

  1.工作日:

  高峰时段(8:00-20:00)首小时5元,第二小时起0.5元/半小时,非高峰时段(20:00-次日8:00)每小时0.5元。

  2.非工作日(包括法定节假日):

  首小时3元,第二小时起0.5元/小时。

  (三)大型车临时停放

  1.工作日:

  高峰时段(8:00-20:00)首小时10元,第二小时起1元/半小时;非高峰时段(20:00-次日8:00)每小时1元。

  2.非工作日(包括法定节假日):

  首小时6元,第二小时起1元/小时。

  (四)超大型车临时停放

  1.工作日:

  高峰时段(8:00-20:00)首小时15元,第二小时起1.5元/半小时;非高峰时段(20:00-次日8:00)每小时1.5元。

  2.非工作日(包括法定节假日):

  首小时9元,第二小时起1.5元/小时。

  二、相关要求

  停车收费实行公示制度,在停车场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标明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755-27405916,0755-88211842。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