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定全区财政监督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制度以及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研究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指导督促区本级财政性债权的清理催收工作。牵头拟定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内部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及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等有关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拟定全区政府采购政策及管理制度。拟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监督管理区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管理区本级政府采购方式。处理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对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进行考核。拟定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和制度,统筹推进全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承担绩效管理信息化应用工作。组织各部门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及业务规范。组织各部门具体实施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评价结果反馈应用。
监督科(预算绩效管理办公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7-25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