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七条第六款和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局印发了《深圳市2025-202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附件),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25-202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深财购2024〔65〕号)
光明区财政局
2025年2月25日
附件:
索引号: | 11440300693959539A/2025-00010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02-25 |
名称: | 光明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深圳市2025-202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3-06 | |
主题词: |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七条第六款和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局印发了《深圳市2025-202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附件),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25-202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深财购2024〔65〕号)
光明区财政局
2025年2月2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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