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企业提交的代理记账机构迁移申请表及附送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申请条件符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及《深圳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深财规〔2020〕7号)的有关规定,本局决定准予下列企业代理记账许可证书迁入,生效日期为批准日。
附件: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书
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
2025年5月13日
附件:
索引号: | 11440300693959539A/2025-00022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05-13 |
名称: | 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关于代理记账许可证书迁入决定公示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5-13 | |
主题词: |
下列企业提交的代理记账机构迁移申请表及附送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申请条件符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及《深圳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深财规〔2020〕7号)的有关规定,本局决定准予下列企业代理记账许可证书迁入,生效日期为批准日。
序号 | 代理记账机构名称 | 业务负责人 | 办公地址 |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 许可证编号 |
1 | 深圳市六加六数字信息有限公司 | 肖燕琼 |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东周社区双明大道南侧云智科技园B1座907 | 2025-4-25 | 深光财许〔2025〕9号 | DLJZ4403112025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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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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