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及《深圳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深财规〔2020〕7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经光明区财政局审核,以下机构符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决定准予代理记账资格审批情况如下:
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
2025年5月20日
索引号: | 11440300693959539A/2025-00024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05-20 |
名称: | 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关于2025年5月19日代理记账资格审批结果的公示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5-20 | |
主题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及《深圳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深财规〔2020〕7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经光明区财政局审核,以下机构符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决定准予代理记账资格审批情况如下:
序号 | 代理记账机构名称 | 行政许可决定批复号 | 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编号 | 业务类型 |
1 | 深圳市大发投资有限公司 | 深光财许〔2025〕12号 | DLJZ44031120210084 | 业务负责人变更、地址变更 |
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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