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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693959539A/2026-00021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6-03-25
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光明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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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光明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25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决策部署,推动国资监管体制与时俱进,促进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效率提升,进一步增强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与服务区域城市建设发展的能力,结合光明区实际,我单位对《深圳市光明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五个配套文件进行修订,形成《深圳市光明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时间是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4月25日(共计32日)。社会各界人士和有关单位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一、信函方式:请将书面意见邮寄至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并在信封上注明“国资监管制度意见”字样。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牛山路公共服务平台8楼839A室,邮政编码:518107,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755-88214060。

  二、电子邮件方式:请将意见发至电子邮箱:gzjgzk@szgm.gov.cn,并在邮件主题标注“国资监管制度意见”字样。

  附件:1.《深圳市光明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光明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

  2026年3月25日


附件:

1.附件1:《深圳市光明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征求意见稿).zip

2.附件2:《深圳市光明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