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完成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领导社区党组织及其他组织,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各类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统筹社区发展,领导社区工作,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推动社区共建共享和居民自治,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及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负责处理人民来信和来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五)推进基层民主建设、统一战线工作、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落实教育、科技、民政、文化体育、卫生健康、就业创业和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等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公共服务工作。
(六)维护社区平安,承担平安建设工作,维护辖区政治安全、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进行司法行政管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预防、排查、化解政治领域及社会领域重大风险和矛盾纠纷;加强人口管理和房屋综合管理,开展社区网格管理工作。
(七)优化和提升辖区营商环境,开展企业服务、集体经济指导监管、统计等经济服务工作。
(八)负责辖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更新改造、土地整备、安全生产、消防、劳动管理、规划土地监察等工作,综合协调辖区水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九)负责辖区应急统筹指挥和处置工作。
(十)按有关规定组织、协调、指挥辖区有关领域的执法工作。
(十一)领导辖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及人民武装等组织,支持和保障街道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