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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D29255A/2021-00010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1-03-01
名称: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延期的通知
文号: 深府办规〔2020〕7号 发布日期: 20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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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延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01  浏览次数:-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新能源汽车市场消费,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深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深府办规〔2020〕7号)的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6月30日。

  特此通知。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

1.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延期的通知 (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