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光明区安置房工作部署,根据相关被安置人的申请,现对以下特殊条件的被安置人及其家庭安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被安置人及其家庭情况
陈祺祥(身份证号:4600261943*******4)、凌亚娇(身份证号:4600261945*******9)系塘明路北段项目的被搬迁人,其被征拆房屋属于唯一住房,被征拆后,其因年迈多病(近80岁),存在难以单独另行租赁住房的事实困难,且能否成功轮候及选房入住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二、拟安置房屋情况
拟安置房屋位于明安花园四栋二单元1102号,建筑面积为86.8平方米,户型为三房两厅,现状为已装修,为非商品性质房屋。
三、结算等其他事项
现拟对陈祺祥、凌亚娇夫妇在明安花园四栋二单元1102号(建筑面积为86.8平方米)永久安置,并按程序办理该安置房的差额结算、装修费用结算及签订《产权转让合同》等手续,装修费用以区住房建设局确定的为准。
如对上述相关情况有异议,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光明街道安置房分配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或提交书面意见,逾期则视为无异议。
咨询地址:光明街道办事处市政环卫大楼502室
咨询电话:0755-27122504、0755-27122643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