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规定及《光明区城市更新项目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核实工作指引》要求,现将东周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内物业权利人核实结果(第三批)进行公示(详见附件1、2)。
一、现场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翠北路8号;
(二)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东周社区工作站,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明大街401号;
(三)项目现场,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河心路东周西区二期更新项目范围入口处宣传栏。
二、网上公示网址
http://www.szgm.gov.cn/。
三、平面媒体公示
深圳商报。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5个自然日,自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12日。
五、意见反馈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异议。期满未提出异议或者逾期提出异议的,视为公示结果无异议(联系人:李工,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明办事处环卫综合大楼404,联系电话:0755-29099243)。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
2025年05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