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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66707725XM/2021-00013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 成文日期: 2021-01-29
名称: 光明警方依法处置一起谎报警情违法行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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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警方依法处置一起谎报警情违法行为

发布日期:2021-01-29  浏览次数:-

  2021年1月24日9时23分,马田所接王先生报警称:妻子于1月20日回娘家,但现在妻子不但没回娘家还被绑架了,绑匪要求转账30万元赎人。接报警后,马田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开展核查。

  经过情报分析研判,民警电话联系上了王某的妻子陈某,陈某向民警表示自己并未回娘家,也未被绑架,并且从来没有打过电话给王某要求转账之类的电话。随后民警立即赶往凤凰街道塘家社区一宾馆找到了陈某本人,并将王某传唤至马田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同时将陈某带至马田派出所协助调查。

  经核实,王某与陈某发生感情纠纷,并对陈某进行殴打。1月20日,陈某不想与王某一同生活,便以回四川老家为借口搬离了与王某同住的出租屋,并将王某的微信和电话拉黑。王某一直在寻找陈某,希望挽留陈某,但寻找一直未果。1月24日凌晨,王某借酒消愁,并在酒后妄图通过警察的力量寻找陈某,便两次拨打110报警电话,谎称自己的老婆被绑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光明警方依法给予王某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