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六十四条和《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及当事人的申请,我局决定就深圳市红头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涉嫌未根据设计要求及水土保持相关规范规程采取有效水土保持措施造成水土流失一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申请人:深圳市红头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听证时间:2023年9月8日(星期五)15:00。
三、听证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商会大厦16楼会议室。
四、注意事项
1.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3年9月6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2.需要参加旁听的人员,请提前一天电话预约并登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我局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麦惠萍
联系电话:23696673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商会大厦16楼1605办公室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水务局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