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光明区2022年岁末年初促消费主题购物活动补助申报指南》第五部分第六条“对外公示:经审核认定,区商务局将拟补助企业名单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上公示5 个工作日。”的规定,现将光明区2022年岁末年初促消费主题购物活动补助项目拟资助企业名单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22日,并向社会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光明区商务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要求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光明区商务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为加快推进补贴款项拨付手续,光明区2022年岁末年初促消费主题购物活动补助项目名单企业可参照模板(附件2)准备收款收据及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附件3),并于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送至光明区商务局,逾期未报送导致产生补贴款项无法拨付等不良后果的,由未及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企业承担。
光明区商务局受理异议科室:商贸金融科
联系人:姚工
电话:0755-88211643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牛山路与德雅路交界处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4楼442A办公室
邮编:518107
深圳市光明区商务局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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