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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2440300670022970E/2022-00391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成文日期: 2022-08-18
名称: 关于公开征集科学城智慧公园项目光侨路箱涵施工涉地铁安全评估及第三方监测单位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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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科学城智慧公园项目光侨路箱涵施工涉地铁安全评估及第三方监测单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18  浏览次数:-

  1.项目名称:科学城智慧公园项目                       

  2.项目概况:科学城智慧公园项目位于光明区新湖街道光明云谷片区,总用地面积约22万平方米,主要通过地形整理、园路铺装、防洪建设、桥梁建设、绿化种植、公园配套设施建设等工程措施提高防洪排涝能力、改善水质和提升城区景观。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桥梁工程、建筑工程、园建工程、防洪工程、绿化工程、景观水境小品及激光水秀、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等。项目概算总投资为38726.0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33606.1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3275.73万元,预备费为1844.10万元。

  3.本次发包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提供本项目涉及地铁五十米范围内的安全评估方案,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并通过地铁集团的审批;(2)提供本项目涉及地铁五十米范围内对轨道交通设施的第三方监测内容、实施方案、监测布点平、剖面图及监测报告并确保通过地铁集团的审核。具体工作内容以图纸、相关规范及地铁集团意见为准。

  4.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8月18日至2022年8月22日

  5.截止报名时间:2022年8月22日18:00              

  6.报价方式:浮动报价,招标控制价87.45万元;投标报价上限为招标控制价下浮20%,即69.96万元。

  7.结算方式:投标报价参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深价〔2001〕13号)、《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广东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检测收费标准及《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自主报价,投标报价上限价为69.96万元。结算时单价按中标签约单价固定单价结算,安全评估工程量包干,第三方检测工程量按实计取,最终结算价以相关审核部门审定意见为准。

  如业主要求新增监测项目,则新增监测单价按《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深价〔2001〕13号)、《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广东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检测收费标准及《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收费标准,按中标下浮率下浮计取(中标下浮率=中标总价/招标控制价*100%)。

  8.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9.报名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专业评估机构的资质需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城市轨道交通专业)甲级资质;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公用(含轨道交通、轻轨)行业甲级资质;

  (3)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4)具有轨道交通及地下工程专业的科研和教学资格;

  (5)涉及城际铁路项目,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铁路工程设计资质甲级(I)资质。

  10.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在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

  11.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否  

  12.报名文件递交要求:

  (1)编制要求:截止报名时间前,报名单位可递交本工程的报名文件,报名文件份数为1份正本、1份副本。投标人应当将报名文件的所有组成部分一起包装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袋上注明工程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2)编制内容: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联系方式;

  ②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营业执照、相关资格证书(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等;

  ③报价单。

  以上资料均须报名单位盖章。

  (3)递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观光路3009号招商局智慧城A1栋10楼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报名:(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报名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近3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6)近2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8)依法应当拒绝报名的其他情形。

  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代建(招标)单位:深圳天安骏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755-2102232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