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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2440300670022970E/2022-00561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成文日期: 2022-11-30
名称: 关于公开征集光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咨询服务单位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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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光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咨询服务单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30  浏览次数:-

  1. 项目名称:光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咨询服务                

  2. 项目概况:光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位于公园路与华夏路交界处,定位为区公共卫生业务综合性平台(不含临床功能),总用地面积6322.9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7029平方米,其中,地上33665平方米,地下13364平方米,地上21层、地下室3层。

  3. 本次发包工作内容:光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咨询服务。

  4. 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2日

  5. 截止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日18:00

  6. 报价方式:浮动报价,控制价5.5万元;报价上限为控制价下浮20%,即4.4万元。

  7. 结算方式:按中标单位报价包干。

  8. 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9. 报名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无。

  10.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11.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否

  12.报名文件递交要求:

  (1)编制要求:截止报名时间前,报名单位可递交本工程的报名文件,报名文件份数为1份正本、1份副本。投标人应当将报名文件的所有组成部分一起包装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袋上注明工程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2)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营业执照、相关资信证书(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等;

  3)报价单。

  4) 对下述第12条要求,出具投标承诺保证书。

  以上资料均须报名单位盖章。

  (3)递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八号设计大厦622室。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报名:(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报名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近3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6)近2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8)依法应当拒绝报名的其他情形。

  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代建单位: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755-8378997 


附件:

1.光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咨询服务任务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