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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2440300670022970E/2023-00048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成文日期: 2023-02-07
名称: 关于公开征集翠辉路(楼辉路-光侨路)市政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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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翠辉路(楼辉路-光侨路)市政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07  浏览次数:-

  1.项目名称:翠辉路(楼辉路-光侨路)市政工程                        

  2.项目概况:翠辉路(楼辉路-光侨路)市政工程位于新湖、光明街道,全长约1882米,城市支路,红线宽24米,双向4车道,项目建议书批复总投资为8922.15万元。根据该项目的方案设计核查审批意见书,依据市政府批准的《深圳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6-2025)》,项目用地位于划定的斜坡类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应当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3.本次发包工作内容:依据现有地质灾害管理法律、法规、条例及道路设计方案,结合片区地质灾害防治实际要求,编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协助办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报送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工作,办理评审、审批等相关事宜。 

  4.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9日  

  5.截止报名时间:2023年2月9日18:00  

  6.报价方式:固定报价,暂定价为10.24万元。   

  7.结算方式:结算价按照《广东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取费指导价格》(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协会,2017年3月9日)的规定下浮20%计取,最高限价19.8万元,最终结算价以相关机构审核结果为准。

  8.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9.报名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

  10.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11.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否   

  12.报名文件递交要求:

  (1)编制要求:截止报名时间前,报名单位可递交本工程的报名文件,报名文件份数为1份正本、1份副本。投标人应当将报名文件的所有组成部分一起包装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袋上注明工程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2)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营业执照、相关资格证书(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等;

  3)报价单。

  以上资料均须报名单位盖章。

  (3)递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商会大厦13楼1302室。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报名:(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报名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近3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6)近2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8)依法应当拒绝报名的其他情形。

  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联系人:魏工              

  联系电话:0755-88212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