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楼辉路(光明大街-狮明路)等10条市政道路工程
2.项目概况:
①楼辉路(光明大街-狮明路)市政工程全长211米,红线宽18米,设计时速为20千米/小时,双向2车道,为城市支路。
②佛子坳路(光明大街-光辉大道)市政工程全长约358米,红线宽24米,设计时速为20千米/小时,双向4车道,为城市支路。
③狮山二街(光明大街-狮明路)市政工程全长约287米,红线宽18米,双向2车道,为城市支路。
④建昌路(光明大街-光辉大道)市政工程全长约547米,红线宽40米,双向4车道,规划为城市次干路。
⑤竹华路(光明大街-狮明路)市政工程全长546.14米,红线宽14米,双向2车道,设计时速20千米/小时,为城市支路。
⑥狮山三街(光辉大道-光明大街)市政工程全长431米,红线宽18米,双向2车道,为城市支路。
⑦狮明路(华夏二路-光明大道)市政工程全长约1379米,红线宽18米,双向2车道,为城市支路。
⑧翠辉路(楼辉路-光侨路)市政工程全长约1882米,红线宽24米,双向4车道,为城市支路。
⑨安民路(狮山一街-康顺路)市政工程全长约578.87米,其中,狮山一街-康顺路段长度约435.87米,红线宽14米;康顺路-光明大道段长度约143米,红线宽16米,为双向2车道的城市支路。
⑩A520-0175宗地配套道路工程位于光明街道,包含翠玉路、竹象路两条市政道路,其中,翠玉路呈东西走向,西起规划竹象路,东至现状光侨路,设计长度约138米,红线宽14米,为双向2车道的城市支路;竹象路呈南北走向,南起规划翠玉路,北至规划翠辉路,设计长度约153米,红线宽24米,为双向4车道的城市支路。
3.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4.发包工作内容:包含招标方案编制、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编制、资格审查、开标、入围、评标、定标等及发包人要求办理有关的一切事务。
5.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0日
6.截止报名时间:2023年4月20日18:00
7.报价方式:固定报价,暂定价8.82万元。
8.结算方式:结算时,以所代理的项目中标价为计费基数,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规定计取(基本代理服务费在30万元及以上时需下浮20%);其中,服务类项目评标专家费按0.67万元/次包干,入围或定标专家费按0.51万元/次包干,次数以实际发生为准。最终合同结算价为招标代理基本服务费和各环节专家费之和(含本工程招标代理工作正常开展所有支付的专家费、劳务费、交通费、会议组织费等,不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费和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最高限价9.8万元,最终以相关审核机构的审定结果为准。
9.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10.报名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企业资格要求: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或组织;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1.报名文件递交要求:
(1)编制要求:截止报名时间前,报名单位可递交本工程报名文件,报名文件份数为1份纸质件及盖章扫描件电子版。
(2)编制内容: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②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资格条件要求中的相应证明材料、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等;
③报价书(格式不限)。
以上资料须控制在10页以内,且均须报名单位盖章。
(3)递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商会大厦9楼902室,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755-88212519。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报名:(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报名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近3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发包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6)近2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8)依法应当拒绝报名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