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二)负责制定、申报单位年度行政经费预算及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制定年度分解执行计划。
(三)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资信和保函的管理,申报核拨建设资金,办理部门决算、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固定资产登记及产权移交。
(四)负责执行财务有关规定、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及财务公开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 索引号: | 12440300670022970E/2024-00079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 成文日期: | 2024-12-17 |
| 名称: | 财务计划部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12-18 | |
| 主题词: | |||
(一)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二)负责制定、申报单位年度行政经费预算及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制定年度分解执行计划。
(三)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资信和保函的管理,申报核拨建设资金,办理部门决算、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固定资产登记及产权移交。
(四)负责执行财务有关规定、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及财务公开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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