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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2440300670022970E/2025-00036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成文日期: 2025-09-11
名称: 光明区建筑工务署关于表扬光明交警大队营房(含车管分所)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团队的通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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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建筑工务署关于表扬光明交警大队营房(含车管分所)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团队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5-09-11  浏览次数:-

各项目参建单位:

  由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全过程咨询管理、深圳市邦迪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负责监理、深圳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光明交警大队营房(含车管分所)建设工程项目,已于2025年8月12日顺利完成竣工联合验收,并于2025年9月2日完成向深圳市城建档案馆及我署的档案移交工作。该项目自竣工联合验收到档案移交完成,仅用时22天,较《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中规定的90天时限大幅提前68天。

  这一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光明交警大队营房(含车管分所)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团队对档案管理和移交工作的高度重视。该团队以极强的责任意识和专业态度,严格执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将档案管理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保障了档案移交工作规范、高效完成,为我署的档案管理工作树立了典范。

  希望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邦迪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保持优良的工作作风与服务理念。也期待各项目管理团队以该项目为榜样,进一步落实档案专项验收要求,严格执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持续提升工程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共同助力光明区建设工程档案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特此通报。

  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