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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2440300670022970E/2021-00064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成文日期: 2021-04-06
名称: 碧鲲路(光侨路-圳美一路)市政工程等2个项目涉次高压燃气管线安全评估的招标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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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鲲路(光侨路-圳美一路)市政工程等2个项目涉次高压燃气管线安全评估的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4-06  浏览次数:-

  1.项目名称:碧鲲路(光侨路-圳美一路)市政工程等2个项目涉次高压燃气管线安全评估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公告发布时间:2021-04-06 09:00至2021-04-08 18:00

  4.招标部分估价:碧鲲路(光侨路-圳美一路)市政工程9.62万元、圳美消防站配套市政道路工程11.04万元,合计20.66万元。

  5.本次招标内容:编制安全评估报告,与产权单位和行政主管单位沟通,组织召开评审会,最终评价报告要取得产权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的认可。

  6.工程地址:光明区

  7.定标方法:最低价格法

  8.投标人应具备资格条件: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公告发布日期内投标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到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商会大厦九楼910领取(以上资料需提交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1)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6)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7)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8)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9)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招标人: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55-88212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