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建筑工务署拟开展档案业务外包服务项目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服务范围
1.人员驻点服务;
2.文档管理平台维护、调整完善、测评服务;
3.在建项目档案工作考评服务;
4.档案业务培训、档案用品提供、档案搬迁服务。
二、服务期限
2021年11月至2022年10月 (以实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期为一年)
三、人员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1人,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五年及以上档案整理业务外包项目负责人工作经验,具有综合档案、城建档案相关专业知识经验。
(二)项目拟派驻点实施人数:7人,其中:
1人,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建设单位项目前期及竣工验收阶段文件管理经验、熟悉图纸、变更管理问题;
2人,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单位资料员或档案员从业经验;
2人,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熟练电脑操作;
2人,大专及以上学历,至少1人具备2年及以上综合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相关工作经验。
(三)其他项目人员:负责驻点人员月度工作质量、进度检查考评,在建项目档案工作年度集中检查考评,文档管理平台维护、调整完善、测评等服务。
四、工作任务
建筑工务署内设部门11个,承建项目484个,在建项目85个。具体工作任务:
(一)协助建筑工务署进行在建项目甲方资料收发利用及资料库房管理。年均接收35个项目前期及竣工验收阶段归档文件入库,为400个项目提供图纸、变更等工程文件收发利用年均2500人次。
(二)协助建筑工务署进行工程项目档案的指导、检查、移交工作。与工程建设同步,线上线下相结合检查85个在建项目各参建单位工程文件形成及管理情况,包括参建单位在署工程文件管理平台录入、上传工程文件数据的质量和进度、著录条目的规范性、扫描图像质量、数字化成果的完整性、准确性、可用性、数字化成果挂接质量、是否与工程建设同步等,提供检查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反馈整改意见,并形成季度检查报告。
定期对建筑工务署及参建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工程档案工作培训及工程文件管理平台使用培训。
指导、督促已完工未完成档案移交的42个项目,按建筑工务署要求尽快完成项目档案移交。
(三)协助建筑工务署进行工程文件管理平台相关的数字化工作。每月对85个在建项目资料员进行电话询访,并形成记录;协助建筑工务署对已完工未完成档案移交的42个项目建设方档案进行收集、整理、数字化加工;协助建筑工务署在工程文件管理平台对已交档的155个项目进行项目概况信息录入及重要档案文件的扫描上传。
(四)协助建筑工务署完成各部门形成档案的日常同步收集、整理、数字化加工、提供利用、档案库房日常管理等工作。按月/年收集文书档案、投资管理档案、会计档案、实物档案并在收集次月完成整理、数字化加工,年均整理12000件,提供档案利用186人次。
(五)文档管理平台包括综合档案管理系统和工程文件管理平台。根据建筑工务署要求,负责服务期内建筑工务署文档管理平台日常维护、故障修复、适应性调整完善、现场技术支持、数据备份、与其他业务系统对接、数据挂接、等保测评等工作。
(六)根据建筑工务署要求,协助建筑工务署完成在建项目归档文件形成及管理年度集中检查考评,并形成检查考评报告。
(七)根据建筑工务署档案资料整理工作需要,提供指定品牌及上述工作需要的档案盒、卷皮、装订材料等基本档案用品;完成办公地库房档案资料向三办总库房分流搬迁,年均100箱。
五、项目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六、报价单位资质条件:具备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登记证书、相关服务营业执照或证书的单位。
七、报价单位提交文件要求:请根据上述要求,将档案业务外包服务报价及单位资质文件在9月1日下班前报建筑工务署,报价单及上述各项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否则报价意见将不被采纳。
八、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9月1日
九、截止报价时间:2021年9月1日18:00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商会大厦9楼911室
联系人:田工
联系电话:0755-88215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