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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2440300670022970E/2021-00468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成文日期: 2021-11-09
名称: 关于公开征集木墩路(双明大道-光辉大道)市政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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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木墩路(双明大道-光辉大道)市政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09  浏览次数:-

  1.项目名称:木墩路(双明大道-光辉大道)市政工程

  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光明区新湖街道,南起现状华夏二路(规划双明大道),北至光辉大道,全长约307米。项目规划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18米,双向2车道,立项批复投资估算为1829.57万元。本项目为线性工程,占地面积约5540平方米,挖填土石方总量约24073立方米,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需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3.本次发包工作内容:按规范要求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内容包括边坡生态恢复、边坡排水系统、取土场和弃土场设计(生态恢复、拦挡措施、排水沟措施等)、施工过程中的临时水土保持措施等,配合有关水土保持方案评审及验收工作,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及备案等工作。 

  4.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1月9日至2021年11月11日 

  5.截止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1日18:00  

  6.报价方式:固定报价,暂定价9万元。   

  7.结算方式:具体项目的计费参照《关于印发<深圳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服务费计列办法>的通知》(深水保〔2007〕362号)的规定执行,最高限价9.8万元,最终结算价以相关审核机构审定为准。 

  8.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9.报名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

  10.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11.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否     

  12.报名文件递交要求:

  (1)编制要求:截止报名时间前,报名单位可递交本工程的报名文件,报名文件份数为1份正本、1份副本。投标人应当将报名文件的所有组成部分一起包装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袋上注明工程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2)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营业执照、相关资格证书(如有)、相关业绩(近三年内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0个)及荣誉情况、本项目工作计划、与光明区水务局业务协调能力等;

  3)报价单。

  以上资料均须报名单位盖章。

  (3)递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商会大厦8楼801室。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报名:(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报名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近3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6)近2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8)依法应当拒绝报名的其他情形。

  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55-88212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