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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2440300670022970E/2022-00035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成文日期: 2022-01-19
名称: 关于公开征集楼南三路(光辉大道-楼明路)市政工程等3个项目勘察外业见证单位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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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楼南三路(光辉大道-楼明路)市政工程等3个项目勘察外业见证单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1-19  浏览次数:-

  1.项目名称:楼南三路(光辉大道-楼明路)市政工程、楼南四路(楼南二路-光辉大道)市政工程、侨凯路(光伟路-华意路)市政工程

  2.项目概况:本次公开征集外业见证工作范围为楼南三路(光辉大道-楼明路)市政工程、楼南四路(楼南二路-光辉大道)市政工程、侨凯路(光伟路-华意路)市政工程共3个项目,项目概况如下:

  (1)楼南三路(光辉大道-楼明路)市政工程位于新湖街道,道路呈东西走向,东起楼明路,西至光辉大道,道路全长435.89米,红线宽18米,设计时速为20千米/小时,为双向2车道的城市支路。

  (2)楼南四路(楼南二路-光辉大道)市政工程位于新湖街道,道路呈南北走向,南起光辉大道,北至规划楼南二路,道路全长约321.1米,红线宽18米,设计时速为20千米/小时,为双向2车道的城市支路。

  (3)侨凯路(光伟路-华意路)市政工程位于凤凰街道,西起光伟路,东至华意路(现状蓝源路),道路全长156.43米,红线宽度30米,设计车速30千米/小时,为双向4车道的城市次干路。

  3.本次发包工作内容:包括楼南三路(光辉大道-楼明路)市政工程、楼南四路(楼南二路-光辉大道)市政工程、侨凯路(光伟路-华意路)市政工程共3个项目,按现行国家和地方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光明新区建筑工务和土地开发中心工程建设前期勘察外业工作见证制度(修订版)》要求分别开展勘察外业见证工作。3个项目各自分开签署合同,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外业见证成果资料,并对其有效性、及时性、准确性、科学性、公正性和合法性负责。

  4.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月19日至2022年1月21日

  5.截止报名时间:2022年1月21日18:00

  6.报价方式:固定报价。根据《光明新区建筑工务和土地开发中心工程建设前期勘察外业工作见证制度(修订版)》(深光建土〔2016〕175号)文件要求,参照《重庆市工程勘察外业见证收费成本价格表(2013年)》,楼南三路(光辉大道-楼明路)市政工程、楼南四路(楼南二路-光辉大道)市政工程、侨凯路(光伟路-华意路)市政工程等3个项目勘察外业见证费按勘察合同暂定价的6%计取。其中,楼南三路(光辉大道-楼明路)市政工程暂定价0.6199万元;楼南四路(楼南二路-光辉大道)市政工程暂定价0.5094万元;侨凯路(光伟路-华意路)市政工程暂定价0.6852万元。

  7.结算方式:最终结算价的勘察费计算基数应以本项目的区发改部门批复的总概算中的勘察费计取,最高限价9.8万元。

  8.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9.报名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工程勘察(岩土、测量)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以上三个项目的勘察单位除外)。

  10.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提供社保证明。

  11.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否

  12.报名文件递交要求:

  (1)编制要求:截止报名时间前,报名单位可递交本工程的报名文件,报名文件份数为1份正本、1份副本。投标人应当将报名文件的所有组成部分一起包装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袋上注明工程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2)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营业执照、相关资格证书(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等;

  3)报价单。

  以上资料均须报名单位盖章。

  (3)递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商会大厦8楼801室。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报名:(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报名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近3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6)近2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8)依法应当拒绝报名的其他情形。

  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55-88212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