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光明区人民武装部新营区建设工程
2.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侨路东侧、竹塘路北侧。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0348.8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349.8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998.94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办公指挥用房、民兵训练基地、备勤用房、食堂及配套附属设施等。
3.本次发包工作内容:基坑及边坡支护监测及主体沉降观测全部内容,包括桩顶竖向位移监测、桩顶水平位移监测、周边地表竖向位移监测、深层水平位移监测、地下水位变化、锚杆轴力、邻近建筑位移观测等,具体监测内容以图纸和国家相关规范为准。
4.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3月21日至2022年3月24日
5.截止报名时间:2022年3月24日18:00
6.报价方式:浮动报价,招标控制价35.4751万元;投标报价上限为招标控制价下浮20%,即28.3801万元。
7.结算方式:根据《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粤建检协〔2015〕8号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修订本)计取,工程量按实计取,最终结算价以中标下浮率进行计算,并以相关审核部门审核意见为准。
8.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9.报名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具备勘察综合甲级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10.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岩土工程师。
11.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否
12.报名文件递交要求:
(1)编制要求:截止报名时间前,报名单位可递交本工程的报名文件,报名文件份数为1份正本、1份副本。投标人应当将报名文件的所有组成部分一起包装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袋上注明工程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2)编制内容: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②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营业执照、相关资格证书、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等;
③报价单。
以上资料均须报名单位盖章。
(3)递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商会大厦9楼906室(递交人需持有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报名:(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报名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近3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6)近2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8)依法应当拒绝报名的其他情形。
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755-88212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