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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2440300670022970E/2022-00279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成文日期: 2022-06-30
名称: 关于公开征集公园大道市政工程(二标)排水管道内窥检测单位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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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公园大道市政工程(二标)排水管道内窥检测单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6-30  浏览次数:-

  1.项目名称:公园大道市政工程(二标)

  2.项目概况:公园大道市政工程(二标)位于光明中心区,道路起点接现状楼明路,沿中央公园北侧向东跨越楼村水,终点至规划塘明路北段,全长约2.27公里,红线宽60米,双向八车道,城市Ⅰ级主干道。

  3.本次发包工作内容:(1)公园大道市政工程(二标)CCTV内窥检测,包含该项目所有新建雨水主管道、支管道,污水管道主管道、支管道(工程量以施工图纸为准);(2)根据接收单位要求编制相应成果文件。

  4.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7月4日

  5.截止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18:00

  6.报价方式:浮动报价。招标控制价18.638198万元,投标报价上限为招标控制价下浮20%,即14.910558万元。

  7.结算方式:按照《市政维修工程消耗量标准》(SJG 84-2020)以及《财政部、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及有关细则的通知》(财建〔2009〕17号)、《测绘生产困难类别细则》执行并以中标下浮率下浮计算,结算工程量需经业主及监理单位确认,最终结算价以相关机构审核结果为准。

  8.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9.报名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2)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认证的检测项目须包括管道检测)。

  10.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在类似检测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

  11.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否

  12.报名文件递交要求:

  (1)编制要求:截止报名时间前,报名单位可递交本工程的报名文件,报名文件份数为1份正本、1份副本。投标人应当将报名文件的所有组成部分一起包装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袋上注明工程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2)编制内容: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联系方式;

  ②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营业执照、相关资格证书(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等;

  ③报价单。

  以上资料均须报名单位盖章。

  (3)递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商会大厦8楼803室。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报名:(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报名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近3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6)近2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8)依法应当拒绝报名的其他情形。

  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0755-88211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