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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2440300670022970E/2022-00337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成文日期: 2022-07-25
名称: 关于公开征集天湖一路、天湖二路市政工程监理单位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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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天湖一路、天湖二路市政工程监理单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7-25  浏览次数:-

  1.项目名称:天湖一路、天湖二路市政工程

  2.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大丰安片区,主要为大丰安城市更新单元和华夏中学等提供必要的市政配套保障。其中,天湖一路呈南北走向,南起规划东周路,北至规划河心路,全长约265m,红线宽14m,为城市支路;天湖二路呈东西走向,东起天湖一路,西至现状华夏路,全长约178m,红线宽14m,为城市支路。根据《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天湖一路、天湖二路市政工程总概算的批复》内容,其中,建安工程费为1234.18万元,本次监理招标的建安工程费用为1170.85万元(不含燃气工程)。

  3.本次发包工作内容: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的全部施工图纸内容,含道路、交通、岩土、桥梁、给排水、电气、绿化等市政配套工程(燃气工程除外)。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4.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7月27日

  5.截止报名时间:2022年7月27日18:00

  6.报价方式:固定报价,暂定价30.5238万元,最高限价49.9万元。

  7.结算方式:监理费的计取参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和《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深价规〔2009〕1号)的规定执行,施工阶段监理费以最终结算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燃气工程建安费)为基数计算,专业调整系数取1.0,工程复杂程度系数取0.85,高程调整系数取1.0,工程保修阶段监理费按施工阶段的5%计取。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最终概算批复的监理费(30.5238万元),最终以相关审核部门审核意见为准。

  8.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9.报名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乙级及以上市政工程监理资质。

  10.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11.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否

  12.报名文件递交要求:

  (1)编制要求:截止报名时间前,报名单位可递交本工程的报名文件,报名文件份数为1份正本、1份副本。投标人应当将报名文件的所有组成部分一起包装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袋上注明工程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2)编制内容: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联系方式;

  ②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营业执照、相关资格证书(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等;

  ③报价单。

  以上资料均须报名单位盖章。

  (3)递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商会大厦8楼803室。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报名:(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报名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近3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6)近2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8)依法应当拒绝报名的其他情形。

  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代建单位(招标人):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0755-8821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