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D28690E/2024-00343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4-10-31
名称: 用人单位参加深圳市政府部门组织的各类港澳台青年实习计划并接收港澳台籍青年实习,可以领取什么补贴?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0-31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用人单位参加深圳市政府部门组织的各类港澳台青年实习计划并接收港澳台籍青年实习,可以领取什么补贴?

发布日期:2024-10-31  浏览次数:-
(答:可以领取“港澳台青年实习补助”。参与深圳市政府部门组织的各类港澳台青年实习计划的本市用人单位,接收港澳台籍青年连续实习满一个月或以上的,可自愿申请港澳台青年实习补助。补助标准为1000元/人/月(实际补贴支付以工作出勤时间确定)。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答:可以领取“港澳台青年实习补助”。参与深圳市政府部门组织的各类港澳台青年实习计划的本市用人单位,接收港澳台籍青年连续实习满一个月或以上的,可自愿申请港澳台青年实习补助。补助标准为1000元/人/月(实际补贴支付以工作出勤时间确定)。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