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黑池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我局在调查你单位涉嫌无故拖欠员工工资一案时,因通过登记住所和联系电话均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监察责令改正通知书》(深(光)劳监责〔2024〕D0006号)。责令你单位限期支付14名员工2024年3月、4月工资数额共计人民币129052.48元。请你单位按文件要求改正违法行为,并将书面改正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甲子塘社区大岗路金洪大厦3号楼222室;联系人:邓先生;联系电话:0755-23195637)。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上述地址领取《劳动监察责令改正通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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