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御足堂足疗店(经营者:安全书,身份证号:4128222003*******5):
因通过直接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个人)送达《劳动监察缴纳罚款催告书》(深(光)劳监罚催〔2024〕C0003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向你单位(个人)公告送达《劳动监察缴纳罚款催告书》(深(光)劳监罚催〔2024〕C0003号)。
请你单位(个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明大街408号;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755-88211170)领取《劳动监察缴纳罚款催告书》(深(光)劳监罚催〔2024〕C0003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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