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五十八条和《司法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做好当前重点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23〕20号)相关规定,现将光明区2024年度法律援助工作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业务经费情况
2024年,光明区财政本级法律援助年初经费预算为213.01万元,后另有调剂经费58.685万元用于法律援助业务,合计投入271.695万元。
2024年,光明区法律援助业务共支出271.605万元,其中值班补贴和法律帮助案件办理补贴79.85万元、法律援助事项办理补贴160.705万元、法律援助专项法律服务项目费用31.05万元。
二、案件办理情况
2024年,深圳市光明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563宗,其中民事法律援助案件926宗、通知辩护类刑事法律援助案件623宗、申请类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4宗。2024年较2023年增加了183宗,同比增长13.26%。
三、案件质量考核情况
2024年,深圳市光明区法律援助中心对424宗已办结申领办理补贴的法律援助案件开展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工作,案件质量审查合格率为100%。
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