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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D27874W/2021-00011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1-02-18
名称: 光明区司法局关于光明街道群众诉求服务大厅会议平板以及滚动背景灯箱项目的采购需求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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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司法局关于光明街道群众诉求服务大厅会议平板以及滚动背景灯箱项目的采购需求公告

发布日期:2021-02-18  浏览次数:-

  一、采购项目信息

序号

活动名称

预算(万元)

1

会议平板以及滚动背景灯箱项目

10

  二、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光明区群众诉求服务体系建设,以光明街道群众诉求服务大厅为试点完善街道一级公共法律服务指挥平台,考虑到光明街道建设群众诉求服务大厅“三室一台”功能区(公共法律服务指挥平台、公共法律服务室、人民调解室、在线司法确认室)实际,现需购买安装会议平板1台和公共法律服务滚动背景灯箱1台,进一步发挥街道一级统筹调度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强化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的优势。

  三、项目服务需求

  1.购买及安装会议平板1台,要求:86英寸以上会议平板,自带麦克风、高性能喇叭、高清摄像头,i5/i7配置,具备4K高清显示、无线传屏、高精度红外触控技术+白板软件、四分屏、窗口化投屏等功能,满足远程会议个性化需求,提供运输、安装、屏幕包饰,以及2年售后维保等服务;

  2.购买及安装公共法律服务滚动背景灯箱1台,要求公共法律服务滚动背景灯箱需提供3种定制背景切换,尺寸根据墙面大小(3350mm*2400mm)制作,需制作公司提供方案及产品,并提供运输、安装、屏幕包饰,以及2年售后维保等服务。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供应商参与此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五、报名材料及提交方式

  供应商需提供的材料(需加盖公章):

  1.企业或组织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 份);

  2.提供服务项目方案和报价单(1份,需包含会议平板和滚动背景灯箱的项目介绍、相关参数以及效果图等);

  3.提供售后服务方案(1份);

  4.报名回执,见附件(1份);

  请于2021年2月21日18:00前将报名材料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sfjflfwzx@szgm.gov.cn,并将纸质件投递至光明区司法局。

  六、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牛山路与德雅路交汇处公共服务平台6楼656室; 

  邮政编码:518107;

  咨询电话:0755-88212179,联系人:林工。


附件:

1.报名回执.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