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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D27874W/2021-00016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1-03-05
名称: 光明区司法局关于调解社工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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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司法局关于调解社工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1-03-05  浏览次数:-

  一、采购项目信息

序号

活动名称

预算(万元)

1

调解社工服务项目

34.875

  二、项目概况

  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派驻5名社工协助开展辖区各类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纠纷当事人的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消除不和谐因素,发挥好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九个月,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三、项目服务需求

  (一)开展诉前联调服务。运用法律、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及调解技巧调处劳资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纠纷,妥善处理各种突发矛盾,提高纠纷化解的及时性与实效性。

  (二)开展在线司法确认工作。及时做好辖区在线司法确认工作,提高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三)协助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制定普法宣传计划,提升辖区居民法律意识,提高居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知晓率,引导居民群众在遇到纠纷时,正确选择合法有效的途径解决问题。

  (四)其他工作。协助做好法律文书撰写、档案整理归档及其他相关工作。

  四、项目费用概算

  本项目经费预算为¥34875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肆万捌仟柒佰伍拾元整。若在服务期间内,光明区有社工政策调整,相关购买标准按照最新文件规定另行商议。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须具有社工服务的经营范围;

  (二)供应商参与此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六、报名材料及提交方式

  供应商需提供的材料(需加盖公章):

  (一)企业或组织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其商事主体网页查询截图(含基本信息及许可经营信息页);

  (二)提供项目服务方案;

  (三)提供项目报价单;

  (四)提供诚信承诺函,见附件1;

  (五)报名回执,见附件2。

  上述材料请于2021年3月9日18:00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sfjflfwzx@szgm.gov.cn,并将纸质件投递至光明区司法局。

  七、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牛山路与德雅路交汇处公共服务平台6楼642室;

  邮政编码:518107;

  咨询电话:0755-88219747,联系人:高工。

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

2021年3月5日



附件:

1.附件1 诚信承诺函.doc

2.附件2 报名回执.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