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采购工作,提升采购人员的业务水平,区司法局于4月7日下午开展了自行采购业务培训交流会,局各科室采购业务负责人参与了本次培训交流会。
本次培训主要围绕司法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深入讲解了司法局办公用品采购、简易采购、自行采购等采购流程以及各采购流程中的注意事项。同时,对做好下一步采购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办公室采购管理员要提前介入采购活动,监督采购流程执行情况,严格按照《光明区司法局自行采购管理制度(试行)》开展采购工作。二是要求各科室在采购项目报账之前,需将全套完整的采购材料交至采购管理员审核,审核通过后才可进行报账。
最后,参会人员就日常采购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提问,局办公室采购管理员逐一进行了答疑,并强调要严格按照局内采购制度执行采购工作,提升局内采购流程规范性,降低违规操作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