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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D27874W/2021-00053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1-07-13
名称: 区司法局主要职责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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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主要职责

发布日期:2021-07-14  浏览次数:-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统筹推进依法治区工作,指导法治政府建设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法治政府绩效考核工作与区政府法律顾问事务。

  (三)负责组织起草、审查、备案、解释、清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承办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

  (四)办理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

  (五)指导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管理社区矫正对象。

  (六)规划和推进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社区法律顾问、公证等工作。

  (七)负责指导、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

  (八)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律师事务所及律师。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