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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D27874W/2021-00056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1-07-13
名称: 法律服务中心(区公职律师事务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7-14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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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中心(区公职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1-07-14  浏览次数:-

  主要职责:

  (一)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全区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推进与落实;

  (二)负责本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推进和组织协调工作;

  (三)协助指导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四)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安排人员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五)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协调、引进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提供法律服务;协调主管部门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

  (六)协助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全区普法工作体制机制;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承办法治创建、法治文化活动;承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推动工作;

       (七)负责区公职律师事务所相关公职;

  (八)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点:科裕新村7栋01层16-25号

       公职律师事务所办公地点:光明区光明街道公共服务平台4楼435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