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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D28279H/2023-00022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成文日期: 2023-03-23
名称: 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2023年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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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2023年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23  浏览次数:-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现将拟定的《2023年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进行网站、报纸及现场公告。

《2023年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一览表

编号辖区街道单元名称申报主体
拆除范围用地面积(平方米)备注
1光明区光明街道狮山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深圳科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2476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功能;

②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过期宗地A520-0062地块1020.3平方米,按照统筹拆除方式划入拟拆除范围,用地无偿清退,不享受省、市城市更新政策;

③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12596.2平方米用地用于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或城市公共利益项目,其中教育设施用地不少于1639.1平方米;

④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23年3月23日起至2025年3月22日止。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在本表所列的计划有效期内,更新单元规划未获市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更新单元计划失效。

  4.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一、现场公告地点

  (一)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科联路与同仁路交叉口东南侧(科润大厦)A栋一楼

  (二)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狮山二街71号

  二、网上公告网址

  光明区政府在线http://www.szgm.gov.cn/

  三、公告平面媒体

  深圳商报

  特此公告。

  附件:光明区光明街道狮山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3年3月23日


附件:

1.附件:光明区光明街道狮山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