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市政府令第342号)的规定,《蜀光小学(暂定名)建设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补偿方案》)已于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6月10日期间,在光明区人民政府网站、房屋征收范围进行了公布,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将《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情况和修改情况公布如下:
一、《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一)意见反馈情况
本次征求意见期间,共计收到8人次提交4份意见反馈资料,收集意见合计10条。
(二)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收集4份反馈共10条意见,其中3份反馈单9条意见,内容、形式一致,归并处理,形成《〈蜀光小学(暂定名)建设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采纳及解释情况一览表》(附件),合并答复,均不采纳。
二、《补偿方案》修改情况
本次收集反馈意见经研究,均不采纳,故《补偿方案》未作修改。
特此通告。
附件:《〈蜀光小学(暂定名)建设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采纳及解释情况一览表》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