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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D28279H/2021-00127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成文日期: 2021-07-28
名称: 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第一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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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第一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7-28  浏览次数:-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现将拟定的《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第一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进行网站、报纸及现场公告。

  《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第一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一览表

编号辖区街道单元名称申报主体拆除范围用地面积(平方米)备注
1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第一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深圳市京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1063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采取城市更新方式建设公共住房)等功能;
②拟拆除用地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37423平方米用地用于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其它城市公共利益项目,其中,应落实用地面积不小于20400平方米的45班九年一贯制学校一所,落实用地面积不小于2894平方米的绿地。落实一处公交首末站。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21年7月28日起至2023年7月27日止。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在本表所列的计划有效期内,更新单元规划未获市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更新单元计划失效。
  4. 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一、现场公告地点

  (一)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科联路与同仁路交叉口东南侧(科润大厦)A栋一楼

  (二)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大道塘家第一工业区

  二、网上公告网址

  光明区政府在线http://www.szgm.gov.cn

  三、公告平面媒体

  深圳商报

  特此公告。

  附件:

  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第一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1年07月28日


附件:

1.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第一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