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市政府令第292号)的规定,《圳美大道(东段)市政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补偿方案》”)已于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0月30日期间,在光明区人民政府网站、房屋征收范围进行了公布,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将《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情况和修改情况公布如下:
一、《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一)意见反馈情况
本次征求意见期间,共计收到134人提交的142份意见反馈单,收集意见合计2307条。
(二)反馈意见主要内容及采纳情况
本次共有134人提出意见,现形成《<圳美大道(东段)市政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采纳及解释情况一览表》。其中:133人采用一致的意见反馈表,每份反馈表中有意见17条且内容均相同,小计2261条意见,因此合并答复(附件1);有1人单独提出10条意见(附件2)。另外,前述133人中,有1人提出10条补充意见(附件3);1人提出8条补充意见(附件4);2人联名提出9条补充意见(附件5)。
二、《补偿方案》修改情况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期间共收集到的2307条意见,除对其中关于《补偿方案》第九条第(一)款第2、3项提出的意见部分采纳外,其余均不采纳。《补偿方案》修改情况详见附件6,修改后《补偿方案》详见附件7。
特此通告。
附件:1.《圳美大道(东段)市政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采纳及解释情况一览表(2261条意见)
2.《圳美大道(东段)市政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采纳及解释情况一览表(单独10条意见)
3.《圳美大道(东段)市政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采纳及解释情况一览表(补充10条意见)
4.《圳美大道(东段)市政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采纳及解释情况一览表(补充8条意见)
5.《圳美大道(东段)市政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采纳及解释情况一览表(联名补充9条意见)
6.《圳美大道(东段)市政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情况一览表
7.圳美大道(东段)市政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9日
附件:
1.附件1:《圳美大道(东段)市政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采纳及解释情况一览表(2261条意见).xls
2.附件2:《圳美大道(东段)市政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采纳及解释情况一览表 (单独10条意见).xls
3.附件3:《圳美大道(东段)市政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采纳及解释情况一览表 (补充10条意见).xls
4.附件4:《圳美大道(东段)市政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采纳及解释情况一览表(补充8条意见).xls
5.附件5:《圳美大道(东段)市政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采纳及解释情况一览表(联名补充9条意见).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