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坤玉,男,1957年6月出生,1976年10月应征入伍,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53212部队中的一员,1979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在对越自卫反击战中,他身负重伤,带领全班浴血奋战,冲锋在前,出色完成战斗任务,荣立三等功。这场战斗让他身负六级伤残,于1980年1月退役后入职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军队的大熔炉造就了他忠诚的性格,秉承了军人雷厉风行的干事风格和永不服输的工作态度,得到了领导认可和同事的尊重。
一、边疆沙场浴血奋战
邱坤玉19岁入伍,1979年2月17日随部队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时,他只有21岁。至今令他印象深刻地是19号的那天,战斗刚刚打响,在潜伏巷里面的他们还未来得及爬上前面的高地,这时一枚炮弹向他们袭来,当时他的双腿都中了弹片,在危急时刻,他镇定迅速地拿出止血包,将受伤流血的伤口包扎好,然后继续滚打,投入战斗。
双腿负伤的他由于行动受阻,趴在高地上不幸又被弹片打中了右大腿,这个时候的他已无法动弹,再也走不动了。他和几名也受了伤的战友,趁着天色还早慢慢的匍匐爬到了不远处的稻田里躲起来,作为班长,他肩上的责任重于他个人的生死,他对受伤的几名战友说:“你们都不要动,抓紧坐下或者躺倒,等到天黑我们再想办法撤离下去”。
天黑后,为避免被越南特工抓去做俘虏,他先让战友撤退,让撤退的战友留了枚手榴弹,他想如果被敌人发现,宁愿同归于尽,也决不当俘虏,在那一刻,他做好了随时为国家为人民牺牲的准备。凭借着顽强的意志,咬紧牙关,在两名战友的帮助下,他侧着身慢慢地向前爬,直到天蒙蒙亮时,他们终于抵达了大部队。
二、投身公安守护平安
1980年1月邱坤玉同志退役,他依然秉承一颗热爱祖国,保护人民的赤胆忠心,进入公安局光明分局工作,成为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的一名警员。在新的岗位上,时刻不忘以退役军人和党员身份来严格要求自己,他积极向老同志虚心请教,利用休息时间对工作进行研究、分析,努力提高个人业务水平,很快他成为了单位的骨干,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高度认可。多年以来,在他上班、值班、办案过程中,从来没有迟到一分钟,缺位过一次,成功处理了多起事故,侦破多起刑事案件,为国家和人民挽回了大量的财产损失,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因出色的工作能力,被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为其颁发二等功奖励。
他是公安精神的塑造者和实践者。面对危险任务,他不畏个人安全,不怕艰难困苦,一丝不苟的完成任务;面对考验,他有警必接,有难必帮,舍小家为大家,为派出所辖区的治安秩序稳固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有力地净化了辖区社会风气。
三、热心公益助人为乐
退休后的他保持着终身学习的理念,关心政治时事,认真学习党在各个不同时期的重要思想,主动定期的向党组织提交思想汇报。尽管自己经济上并不宽裕,但只要单位或居住的小区内有捐款、捐物的活动,他都积极参与,奉献自己的一份爱心,为群众尽点微薄之力。单位或社区有无偿献血活动,他总是第一个带头去献血,给身边的同事和群众做了好的榜样。
“道虽通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邱坤玉同志,他以不甘平庸的钻劲,心系同事的情怀和默默奉献的精神,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心系群众的警员新形象,在平凡的岗位上实现着自己的人生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