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下列社会组织存在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情形,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将下列社会组织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特此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
2021年10月12日
索引号: | 11440300MB2D29079D/2021-00173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10-12 |
名称: | 深圳市光明区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公告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1-10-12 | |
主题词: |
经调查,下列社会组织存在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情形,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将下列社会组织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特此公告。
序号 |
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社会组织名单 |
列入事由 |
1 |
深圳市光明区乐筠午托中心 |
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20年度工作报告 |
2 |
深圳市光明区正宏培训中心 |
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20年度工作报告 |
3 |
深圳市光明区景程教育中心 |
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20年度工作报告 |
4 |
深圳市光明区新森源职业培训学校 |
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20年度工作报告 |
5 |
深圳市光明区依斯卡美妆职业培训学校 |
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20年度工作报告 |
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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