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深光文〔2019〕181号)中第六条“自行采购程序”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一、项目名称
“光明十景”宣传策划服务项目
二、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三、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深圳市灵豹广告有限公司
四、项目成交金额
人民币43万元(含税)
五、服务内容
(一)服务时间
2022年9月至2022年12月(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二)服务要求
1.为扩大活动影响,中标方要在主流互联网社交平台搭建“光明十景”专区或话题,活动专区或话题页面要具备向指定区域或人群定向推送功能;并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如视频征集赛、打卡活动等),刺激全民参与;
2.中标方需邀请不少于3名粉丝数在50-200万的大V,拍摄“光明十景”打卡视频及示范视频;
3.中标方需设计制作投票页面,投票页面展现形式由中标方提供参考方案;
4.宣传方案要充分考虑可行性,要能展现近年来光明区在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成绩。
六、其他内容
(一)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二)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三)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同仁路科润大厦A座16楼;
(四)联系人:洪工;
(五)联系电话:0755-23421776。
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