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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D287034/2022-00105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22-08-03
名称: 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公开征求《光明区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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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公开征求《光明区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04  浏览次数:-

  为加强和规范光明区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以下简称“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提升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管理及合理利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光明区实际,制定《光明区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2年8月18日前以邮件形式(wgltwyk@szgm.gov.cn)向我局反馈。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8月3日至8月18日

  联系人:辛工

  联系电话:0755-88211759

  

  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8月3日



附件:

1.1.《光明区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2.2.关于《光明区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