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1日光明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及医师、护士执业证书核发事项审批结果,详见附件。
附件:
索引号: | 11440300MB2D0594XY/2025-00120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16 |
名称: | 光明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及医师、护士执业证书核发事项审批结果的公告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4-16 | |
主题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1日光明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及医师、护士执业证书核发事项审批结果,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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